各机构工作职责:
研招办(67781710):博士、硕士的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。
培养办(67781709):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;过程管理;教学教务管理。
学位办(67781703):博士、硕士学位授予,导师认定、培训及管理,学位授权点申报、评估及动态调整。
研究生工作部(67781711):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;学生事务管理、奖助贷管理;创新及校园文化活动。
专业学位办(67781703):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、评估;在职专业学位管理;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制定及专业实践管理。
综合办(67780050):文件及印件管理;行政事务;国际化教育管理;网站及系统管理;固定资产及后勤保障。